婚姻法子女抚养婚姻法子女抚养
婚姻法关于子女扶养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怙恃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怙恃仳离而消除。 仳离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扶养,仍是怙恃两边的子女。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扶养问题产生争吵不能告竣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详细环境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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