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抛却财产继承权的抛却
财产继承权的抛却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昭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应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继承开始前,抛却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由于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抛却。 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抛却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前提,或者抛却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抛却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抛却继承。 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抛却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抛却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 另外,抛却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入行公证。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抛却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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