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婚姻法子女抚养

2018/8/22 10:36:00


  婚姻法关于子女扶养的规定第三十六条 怙恃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怙恃仳离而消除。

    

仳离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扶养,仍是怙恃两边的子女。

    


  仳离后,怙恃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诲的权力和义务。

    


  仳离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扶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扶养问题产生争吵不能告竣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详细环境讯断。

    


  第三十七条 仳离后,一方扶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须要的糊口费和教诲费的一部或所有,承担用度的几多和限期的是非,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讯断。

    


  关于子女糊口费和教诲费的协议或讯断,不故障子女在须要时向怙恃任何一方提出凌驾协议或讯断原定命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仳离后,不直接扶养子女的父或母,有看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看望权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讯断。

    


  父或母看望子女,倒霉于子女身心康健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看望的权力;中止的事由消散后,该当恢复看望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 仳离时,伉俪的配合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置惩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产业的详细环境,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讯断。

    


  夫或妻在家庭地盘承包谋划中享有的权益等,该当依法予以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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